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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28日電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,解放軍總政治部近日印發《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若干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。《規定》明確,每名黨員領導幹部,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、小組,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,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、不接受黨組織和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。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按照規定過好雙重組織生活,除參加本級黨委民主生活會外,還必須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民主生活,向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彙報思想、學習、工作和廉潔自律情況,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黨課教育或主題黨日活動,主動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民主評議黨員。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按規定由本人按月向所在黨小組交納黨費。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把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、述職述廉的一項重要內容,接受監督和評議。
  (原標題:總政:軍隊不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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